國立藝術學院於1982年創辦,學校主要分為音樂、戲劇、舞蹈、美術四大類型的藝術創作與研究領域。在戲劇領域之中成立劇本創作、導演、舞台設計、服裝設計、燈光設計、表演、舞台監督、戲劇理論八個學門組合成為戲劇學系。
1995年因應學校發展與專業專精計劃,戲劇學系分立成為劇場設計學系與戲劇學系。主修領域分為舞台設計、服裝設計、燈光設計、技術設計、舞台監督等五項,並於2003年成立劇場設計學系碩士班,是國內第一個專為培養專業劇場設計人才而設的研究所。
2001年本校改制為國立臺北藝術大學,劇場設計學系暨碩士班、戲劇學系暨碩士班、劇場藝術研究所、電影創作研究所四個單位組合成為戲劇學院。
本系具有國內最完善的劇場空間及設備,並配合堅強的師資陣容,強調東方與西方並重,傳統與現代並行、思想與技巧同步、理論與實踐互相融合,引導學生追求創作的寬廣與層次,以期共塑台灣現代劇場之新風貌。